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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层和砖组合砌体构造要求
面层和砖组合砌体有组合砖柱、组合砖垛、组合砖墙(图13-40)。

图13-40面层和砖组合砌体

面层和砖组合砌体由烧结普通砖砌体、混凝土或砂浆面层以及钢筋等组成。

烧结普通砖砌体,所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7.5,砖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10

混凝土面层,所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宜采用C20。混凝土面层厚度应大于45mm

砂浆面层,所用水泥砂浆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7.5。砂浆面层厚度为30~45mm

竖向受力钢筋宜采用HPB235级钢筋,对于混凝土面层,亦可采用HRB335级钢筋。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。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30mm。受拉钢筋的配筋率,不应小于0.1%。受压钢筋一侧的配筋率,对砂浆面层,不宜小于0.1%;对混凝土面层,不宜小于0.2%

箍筋的直径,不宜小于4mm0.2倍的受压钢筋直径,并不宜大于6mm。箍筋的间距,不应大于20倍受压钢筋的直径及500mm,并不应小于120mm

当组合砖砌体一侧受力钢筋多于4根时,应设置附加箍筋或拉结钢筋。

对于组合砖墙,应采用穿通墙体的拉结钢筋作为箍筋,同时设置水平分布钢筋。水平分布钢筋竖向间距及拉结钢筋的水平间距,均不应大于500mm

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,不应小于表13-44中的规定。受力钢筋距砖砌体表面的距离,不应小于5mm。

保护层厚度表13-44注:当面层为水泥砂浆时,对于组合砖柱,保护层厚度可减小5m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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